添加时间:2023-8-31 10:10:03
各2023级新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 的文件精神,2023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或浙江省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被我校录取且应征入伍的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新生,请于9月30日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所需材料
(一)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贴单寸照片;一式两份)
(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三)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受理方式:
(一)快递办理(附办理完成后申请表和保留学籍通知书回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通讯地址(快递发顺丰和邮政EMS)
收件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正德楼121)
邮政编码:325035
收件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020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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